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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搶劫,收銀機打開!」 店員哀求男子悔悟收手

黃男持水果刀行搶超商,及時收手未傷害女店員,也未行搶財物,桃園地院法官予以緩刑。(記者鄭淑婷攝)

黃男持水果刀行搶超商,及時收手未傷害女店員,也未行搶財物,桃園地院法官予以緩刑。(記者鄭淑婷攝)

2017/10/28 16:57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47歲黃姓男子因積欠債務、需錢孔急,今年6月4日晚上帶著水果刀,到桃園市桃園區一間超商行搶,喝斥女店員「我要搶劫,把收銀機打開!」女店員不敢反抗、將收銀機打開,她感覺黃男十分面熟、可能是熟客,便哀求:「你看起來很面熟,這樣我會虧錢。」黃男原本要伸手拿錢,聽到這句話突然收手離開,隔天就被警方逮捕,並於環保回收箱內起出水果刀、口罩、帽子、手套、衣物等犯案工具,黃男所犯的加重強盜未遂罪,最低本刑7年以上,法官考量黃男及時悔悟、收手,被害人不願追究,予以緩刑機會。

黃男落網後為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他供稱「真的是被錢逼急了,不知如何是好,才會衝動持水果刀搶超商」,扣案的衣物經比對與監視器畫面相符。

法官指出,黃男正值壯年、四肢健全,並非沒有工作能力,卻不思以正途獲取所需,但他在行搶過程及時中止、沒有搶得任何財物,事後也坦承犯行並獲被害人原諒,過去沒有任何前科素行,如對他處以最低法定刑度似乎太重,有「情輕法重」的疑慮,因此依「刑法」第59條規定減輕其刑,判處他1年4月有期徒刑,並予以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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