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太枕頭藏16萬元 丈夫同床共枕不知道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第五分局四平派出所警員黃偉鑫,接獲轄區汽車旅館的蔡姓主任報案,指客人退房後,清潔人員在枕頭下面發現兩個紅包,裡面有現金各10萬與6萬元,黃員認為是房客遺失,聯繫林姓房客,他卻堅稱沒有遺失財物,黃員不死心,又再度聯繫林男,其妻才宛如大夢驚醒般說,是她把16萬元紅包藏在枕頭下,沒告訴同床共枕的丈夫,已經開上高速公路的林男一家人,趕緊折返領回失款,感激警察與汽車旅館的幫忙。
黃員是在本月4日下午,接獲崇德路3段一家汽車旅館的蔡姓主任報案,指客人退房之後,清理房間時,在枕頭下面見到兩個紅包,裡面共有16萬元,這不是小錢,不知如何處理,只好求助警方。
黃員到場調查,懷疑是剛退房離開的林姓夫妻忘記帶走,馬上致電林男(41歲),他卻說,沒有遺漏任何物品,對於警察詢問他是否遺失物品,他深感奇怪。
黃員左思右想,還是覺得前任房客林男夫妻遺留下的可能性最高,於是再次致電林男,他已經開車於高速公路上,黃員請林男確實清點攜帶物品,並詢問同住親友是否遺失物品,此時,林男的妻子大呼說:「我把藏在枕頭的紅包忘了」,趕緊下交流道折返台中市。
林男說,他們夫妻南下做生意,隨身攜帶一些現金方便買賣,太太有一個習慣,喜歡把現金放在紅包袋內,認為此舉可招財討喜氣,增加做生意的運勢,投宿汽車旅館當晚,太太擔心錢被偷了,於是把紅包藏在枕頭下,也沒有告訴同床共枕的丈夫,退房時又忘記了,直到警察第二次打電話詢問,太太才猛然想起,警方查核無誤之後,將16萬元還給林姓夫妻。
中市第五分局四平派出所指出,民眾拾獲遺失物,還是交到警察機關登記處理,由警察查核並發還給失主,民眾聯繫失主時,切勿先透露是何物品,以防被冒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