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案8度發回更審 纏訟14年後換新法官終定讞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高雄男子張簡鵬璋到上小吃部飲酒作樂後,欲強邀女會計出場性交易遭拒,開車強將她載到工寮性侵;二審法院多次認定張簡性侵犯行明確判罪,但上訴後最高院一直認為全案應為性交易,8次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審酌證據後仍堅持本案為性侵,全案纏訟長達14年後,才終在今年1月獲最高法院支持,駁回上訴判處張男6年2月徒刑確定。
根據《蘋果》即時報導,被害女會計雖在有女陪侍的小吃部工作,但她是家庭主婦,事發前幾天丈夫友人開的這家小吃部會計離職,丈夫友人拜託她到店裡幫忙,未料遭到性侵,案發後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甚至兩度自殺未遂,並與丈夫離婚。
全案發生在2003年1月10日凌晨,張簡鵬璋與友人到大寮一家小吃部消費,酒後找女會計外出被拒,藉口送她回家竟將車開到殺豬工寮,持尖鐵棍抵住她胸口恐嚇「殺豬跟殺人一樣,你要不要活著回去?」性侵得逞。張男落網後否認性侵,辯稱是買出場。
蘋果報導,本案一審到更八審歷10次判決,只有一次判張簡無罪、一次依速審法減刑判6年2月外,有8次均判張9年徒刑。本案上訴最高院後,一直由同一位受命法官承辦,八度發回意旨都指張男辯稱的性交易說詞較合理,認為本案應為合意性交,發回更審。
高雄高分院更審時,只好一直傳喚女會計,更四審時被害人泣訴,這事對她傷害很大,最後還造成她和丈夫離婚,這輩子沒有受過這種污辱,為了要看到孩子才活下來。
高雄高分院始終認定是性侵,判刑後被告上訴,一直到最高法院原受命法官因升遷換人,最高法院新的受命法官總算維持二審判決,將全案定讞。最高法院對此表示,最高法院認定更八審判決認定事實及適用法律無違誤,因此駁回被告上訴定讞。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社會處處有溫暖,一定能度過難關。
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0800-788995
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