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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有仁開庭坦承經營酒店 逼人賣淫等罪一概否認

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洪有仁(見圖)被控詐領助理費及春節慰勞金、經營酒店、控制並剝削泰國人妖從事脫衣陪酒性交易,及經營麻將賭場等,今天下午首度開庭,他只承認經營酒店,其他一概否認。(資料照,記者王善嬿攝)

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洪有仁(見圖)被控詐領助理費及春節慰勞金、經營酒店、控制並剝削泰國人妖從事脫衣陪酒性交易,及經營麻將賭場等,今天下午首度開庭,他只承認經營酒店,其他一概否認。(資料照,記者王善嬿攝)

2017/03/09 17:32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洪有仁被控以人頭詐領助理費及春節慰勞金,又經營「醉美人」酒店,控制並剝削泰國人妖從事脫衣陪酒性交易,及經營麻將賭場案,今天下午首度開庭,法官問洪是否認罪?洪只承認經營酒店,對其他指控一概否認。

洪有仁喊冤說,4位泰國人妖在去年10月13日,案發時初供筆錄皆表示,並未遭脅迫賣淫,他於10月21日到案後,檢方複訊4人所做的筆錄,竟口徑一致指遭到他脅迫賣淫,由於4人的供詞前後不一,質疑檢方入他於罪,對於有利於他的證詞皆不被採信,宛如「消失的筆錄」,有可議之處。

另對於被控媒介泰國人妖從事猥褻、性交易色情服務,並控制脅迫以剝削從中牟利部分,洪有仁不僅強調「沒有這回事」,並反控,都是台南市專勤隊幹員捏造的。

洪有仁向法官告狀說,檢方起訴指他作姦犯科,有負選民所託,但起訴內容都不是事實,「判我怎樣都沒關係,讓我有一個機會申訴。」

「怎會有『消失的筆錄』,這是汙衊!」起訴檢察官江金星蒞庭反駁說,他擔任檢察官10餘年,辦案力求周延,遵守卷證併送,洪在聲押或延押庭時,所有卷證全都一併交給法院,沒有漏失任何筆錄;且偵訊過程全程錄音錄影,建議法官可調取偵訊案件相關人錄音錄影光碟進行勘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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