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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驚傳親子4人燒炭自殺 送醫急救

圖為案發透天房屋一樓樓下,自殺現場在二樓房間。(記者洪定宏攝)

圖為案發透天房屋一樓樓下,自殺現場在二樓房間。(記者洪定宏攝)

2017/03/11 12:24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高市三民區在今天中午驚傳陳姓男子帶3名年幼子女小孩燒炭自殺的家庭悲劇,消防隊獲報緊急趕到現場,將4人分送多家醫院急救,所幸都還有呼吸、心跳,暫時無生命危險;警方將依殺人未遂罪嫌,將陳男移送法辦。

警方指出,38歲陳姓男子與太太生育5歲兒子、4歲雙胞胎女兒,去年在三民區陽明路某大樓租店面居住,並與陳的胞姊合作經營檳榔店,外甥也會幫忙,但夫妻感情不睦,常因經濟收入問題吵架,約3個月前,太太離家出走,陳男打算離婚。

今天接近中午12點,陳男的外甥前去檳榔店,準備開店營業時,聞到濃重的燒炭味,到2樓主臥室查看,赫見門縫被塑膠膜、膠帶、板子封住,燒炭用具放在廚房地板,4人都已昏迷,趕緊告知母親報案,消防隊趕到現場,將他們送醫急救,意識都已清醒,暫時無生命危險。

警方強調,陳男雖有經濟問題,但案發前未顯異狀,在子女熟睡之際燒炭;他留有9頁的遺書,分別給姊姊、妹妹、妻子及朋友,完全沒有提到自殺原因。陳男指姊姊對他很好,希望來世再當姊弟,並原諒他的行為;另提醒妹妹要乖一點,有空多回家探望父母;對妻子並無特別交代。

社會局指出,陳家沒有家暴、高風險等通報紀錄,已無法讓陳男再照顧孩子,並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第49條規定,處以強制親職教育及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另將評估母親或親戚有無妥當的照顧資源,如果沒有,就由政府安置。

社會局呼籲,孩子也有人權、不是父母的財產,必須理性解決糾紛與衝突,絕對不能用自殺處理。

(14:52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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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驚傳一名父親帶3名年幼子女燒炭自殺的案件,所幸都沒有生命危險。圖為案發的大樓店面1樓。(記者洪定宏攝)

高雄驚傳一名父親帶3名年幼子女燒炭自殺的案件,所幸都沒有生命危險。圖為案發的大樓店面1樓。(記者洪定宏攝)

燒炭用具被親戚拿到1樓廁所放置。(記者洪定宏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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