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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該讓他教化!」 刺殺前妻又殺女 狠父死刑定讞

男子李宏基刺殺前妻後,強行從妻子娘家帶走女兒,將女兒載往山區燒炭自殺,他雖獲救女兒卻宣告不治,今日遭最高法院判決死刑定讞。(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男子李宏基刺殺前妻後,強行從妻子娘家帶走女兒,將女兒載往山區燒炭自殺,他雖獲救女兒卻宣告不治,今日遭最高法院判決死刑定讞。(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2016/12/28 10:19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最高法院今日上午對李宏基家暴殺害妻女案進行宣判,合議庭判決李宏基死刑確定,本案言詞辯論時,李宏基的律師認為他罪不及死,被害家屬則希望法院能判李男死刑,「不該讓他教化」!還給被害人公道;一審判李無期徒刑,二審和更一審改判死刑,上訴後,今遭最高法院駁回。

38歲李宏基和陳姓前妻育有6歲及4歲女兒,李男多次家暴後離婚並入獄服刑,前年4月間,李男趁前妻陳女送兩名女兒到高雄市林園區某幼稚園時,強行抱走女兒,遭陳女阻止,李男突持尖刀刺死陳女,還在混亂中抱走大女兒;李男開車載大女兒到新竹縣尖石鄉燒炭自殺,員警發現後,將兩人送醫,救回李男,但女兒仍告不治。

言詞辯論時,李男的律師主張,李男並非惡行最大的人,他在犯案前無殺人意圖,李的最主要目的是要帶走女兒,不料誤殺妻子陳女和女兒;陳女的父親指責李男只想復仇,至今沒向他們道歉,他在醫院醒來後,也不問自己的女兒狀況如何,法院不該給李男教化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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