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機襲胸3女 陳男判刑1年2月
2016/12/02 10:06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從事機械設計的陳姓男子,去年連續在鳥松、大寮等地,隨機對女子襲胸,甚至連女童都不放過,3名女子受害報案,檢警循路口監視器逮人,高雄地院今審結,判陳男性騷1年2個月,得易科罰金40多萬元。
陳男曾有強制猥褻、竊盜前科,他坦承犯行,法官衡量被告犯案手段為隔著被害人的衣服,撫摸胸部,每次時間短暫,並考量其年紀、犯案時間相近,以及尚未賠償被害人損害、犯後態度,3罪合計判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男於104年5月6日騎乘未懸掛車牌機車,行經高市大寮區成功路附近,見一名成年女子落單行走路上,騎車趨近伸手襲胸後逃逸。
8月28日晚間又騎車到大寮區民富街口,見11歲女童走在路上,又趨近趁她來不及抗拒,伸手抓摸B女胸部後逃逸;10月3日晚上到鳥松區竹安街口,見12歲女童與胞從安親班返家,竟在被害人妹妹面前襲胸,小姊妹二人驚恐哭泣,3人分別向林園、仁武分局報案,調閱路口監視器查獲陳男。
法官審酌陳男與被害人等素不相識,竟隨機挑選被害人在路上行進中無防備時襲胸性騷,造成女童日後害怕路上行走,害怕與陌生人接觸,影響社會治安,3案合判1年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