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池救生員4度對小六女童襲胸 判刑1年半
校園裡有狼!台北市某國小約聘的周姓游泳池救生員,去年4至5月間利用一名小學6年級的女童游泳後向他借吹風機的機會,多次從後方伸手環抱她並猥褻。情境照,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校園裡有狼!台北市某國小約聘的周姓游泳池救生員,去年4至5月間利用一名小學6年級的女童游泳後向他借吹風機的機會,多次從後方伸手環抱她,用手端著女童的胸部下方「秤乳房的重量」,還將手指伸進女童的衣服內抓揉;台北地院依4次對未滿14歲女子猥褻罪,判處1年6月有期徒刑,考量他認罪並與家長達成和解,家長幫他求情希望給他自新機會,因此予以緩刑4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今年4月中旬上午,女童在校上完游泳課後,到救生員辦公室向周男借吹風機,周男趁獨處時,以雙手從背後穿過女童腋下,環抱女童,觸摸女童的胸部下緣,頻頻端詳女童胸部的重量,女童嚇得不知所措;一週後周男故技重施,以相同手法猥褻;再隔週,害男又再次撫摸女童胸部下緣得逞。
前後3次下手各約停留5秒鐘,女童起初還以為他是開玩笑的在玩,但周男一再襲胸,讓她感到很不舒服。
去年5月中旬周男變本加厲,在辦公室內將女童抱到自己大腿上坐著,雙手從女童腰部伸進衣服裡,揉捏未穿內衣的女童的胸部,來回觸摸女童乳頭約5秒鐘。
女童敢怒不敢言,只向一名女同學透露,討論救生員是不是在開玩笑,直到6月期末畢業考之後,女童才和同學一起向班導師報告,案情曝光,校方性平會介入調查,女童母親也報警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