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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惡意「逼車」被訴 辯稱妻眼睛流血急送醫

朱男多次「逼車」,卻辯稱她的太太眼睛流血,急著送醫。高速公路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朱男多次「逼車」,卻辯稱她的太太眼睛流血,急著送醫。高速公路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2016/10/20 12:05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朱姓男子今年5月29日下午,開車於國道1號高速公路中港路交流道時,認為熊姓男子超車是「挑釁」,竟多次加速超車到熊男前方急踩煞車,亦即俗稱的「逼車」,雙方在車水馬龍的高速公路,上演宛如電影《玩命關頭》戲碼,朱男卻辯稱,她的太太眼睛流血,急著送醫而有上述行為,檢方卻認為,一般人都能辨識送醫與逼車的不同,不採信他瞎扯的話,今天依公共危險起訴。

起訴書指出,60歲住台中市神岡區的朱男,之前曾觸犯恐嚇罪,今年5月29日下午4時許,於國道1號177.3公里處,由南往北行經中港路交流道,他超越熊男的汽車,熊男隨即從內側車道超越朱男,朱男認為熊男超車是挑釁之舉,遂變換車道加速,超越熊男之後,又變換車道檔在熊男前方,並急踩煞車「逼車」,熊男只好緊急煞車並變換車道。

兩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斷變換車道與急踩煞車,朱男於中清交流道下高速公路後,熊男把行車記錄器拍到的「逼車」情景,送交國道警察局第三公路警察大隊。

台中地檢署開庭時,朱男辯稱妻子剛開完眼睛手術,案發時眼睛流血不舒服,他急著要送醫,不過,檢方不採信,並認為他素行不良,用強暴方式妨害他人通行,罔顧往來安全,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且他於5年內再犯有期徒刑之刑,屬於累犯,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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