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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冠倒樓案11/25宣判 受災戶盼揪出漏網之魚

李宗典(左)與胞姐李肅椊(中)穿全家福照片T恤出庭,控訴惡質建商害死家人。(記者王俊忠攝)

李宗典(左)與胞姐李肅椊(中)穿全家福照片T恤出庭,控訴惡質建商害死家人。(記者王俊忠攝)

2016/08/29 20:24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206震災維冠大樓倒塌造成115死、多人受傷,維冠建設公司負責人林明輝與建築師等5人被起訴業務過失致死。今天一整天,台南地院密集開庭;受害者李宗典胞姐痛陳,原南縣府蓋章的官員都有責任,請檢察官、法官揪出「漏網之魚」重判。

辯論庭到今晚7時許結束。台南地院行政庭長郭貞秀表示,此案在今天辯論終結,承審庭將於11月25日宣判。

在維冠大樓殘骸裡受困56小時獲救、左腿截肢的受災戶李宗典,今天在胞姐李肅椊陪伴下,兩人穿印有全家福照片的T恤出庭,並與其他證人出示維冠搜救時的新聞報導,請法官將心比心,重判林明輝等被告。

「中秋是家人團圓日,我們團圓夢卻跟維冠大樓一起碎了!」李肅椊淚訴,T恤上的照片,是95年在維冠大樓的大哥住處拍攝,當時笑容燦爛的影中人,包括媽媽、大哥、大嫂、姪女等人都已不在了!維冠案第一次開庭後,她就把這張全家福照印在T恤胸口,每次開庭都穿,如同帶著家人一起出庭,希望法官能重判林明輝等人;此外,當年審過維冠大樓案的原南縣府公務員也有責任,有蓋過章的,都有責任,此案還有漏網之魚,請檢察官、法官幫忙揪出來。

受災戶潘皖玲說,業務過失致死罪最多判5年,實在太短、太輕了!像林明輝這種人應該關一輩子!實在吞不下這口氣!

今天,台南地院開庭主要勘驗維冠相關證據,建商林明輝、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維冠設計部經理洪仙汗與土木技師鄭東旭都在律師陪同下出庭,仍不認罪,多人互駁對方供詞不可採信。

審判長陳金虎勘驗證據時,逐一念出115位死者相驗後研判的死因,不少人因被混凝土重壓,需透過DNA辨別身分,名單念了半個多小時,林明輝等被告神情木然,情緒沒有明顯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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