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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財法院法官諭知:魏應充繼續限制出境出海

智慧財產法院今天開庭審理味全混油案,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在律師陪同下到庭應訊。(記者羅沛德攝)

智慧財產法院今天開庭審理味全混油案,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在律師陪同下到庭應訊。(記者羅沛德攝)

2016/07/25 13:58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智慧財產法院審理味全混油案,庭訊進行到中午12點40左右,由於一審法院對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限制出境出海的處分,期限將於今年8月底到期,法官因此詢問檢、辯雙方有無必要繼續限制出境出海,魏回說:「沒限制的必要!」法官諭知魏應充仍應限制出境出海,並訂下次開庭日期為9月5日。

由於台北地院針對魏應充、常梅峯及張教華3人的限制出境出海裁定,將於今年8月底到期,二審智財法院法官今天也針對有無必要繼續限制詢問檢、辯雙方。

對此,檢方認為,魏應充犯行經一審認定有罪,二審審理中,且魏在國外有事業、財產等,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不歸可能性,希望繼續予以限制。

魏應充則說,「沒有限制的必要,家人除了小兒子在國外,其他人都在台灣!」律師則說,魏所犯並非重罪,也沒有串證必要,且魏還有另案在台中高分院審理中,且此案有10億元擔保,不會有逃亡之虞,況且經媒體報導,全民都知道魏應充,被嚴密監控,不能僅憑臆測,就說他有逃亡之虞。

常梅峯則說,自己根本沒想出國,不是那麼在意,但希望法院從保障人權角度去考慮,是否解除限制出境;張教華則希望解除。法官諭知,魏應充與常梅峯仍有繼續限制出境出海必要,至於張所犯情結與魏、常兩人不同,依卷內資料及張出庭狀況,暫無限制必要性,但法官也提醒,張如果有出境出海必要,必須具理由向法院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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