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全混油案開庭 魏應充主張無罪
2016/07/25 10:00
〔記者王定傳、陳慰慈/新北報導〕味全混油案一審台北地院依詐欺罪,判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4年徒刑,味全公司被罰1550萬元;上訴二審後,智慧財產法院今首度開準備程序庭,魏應充上午約9時許步入法庭,沒有接受採訪,法院開庭時,魏應充主張無罪,並說原判決把味全公司上下全體視為一個犯罪集團,不僅是對他個人的侮蔑,更讓一個有60年歷史的老牌子食品公司蒙受不白冤屈。
魏應充於開庭時說,希望法院能夠將原判決撤銷,改判無罪,因為他沒有檢察官在起訴中所說的詐欺,或違反食安法的犯罪行為。
魏還強調,他經營食品產業,一向注重品質,對各事業體員工均要求以品質為優先、滿足消費者對品質的需求,也對員工遵法、守法的工作態度,十分有信心。
他說,原判決把味全公司上下全體視為一個犯罪集團,不僅是對他個人的侮蔑,更讓一個有60年歷史的老牌子食品公司蒙受不白冤屈;如果因為社會輿論的壓力,認為必須有人對於油品事件對社會造成的紛擾負起最終責任,他身為當時味全公司的大家長,願意一肩擔起所有責難,但切勿因此而波及無辜員工以及他們的家人,影響他們的生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