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味全混油案開庭 頂新前總經理梅常峯:「我們也是受害者」

智慧財產法院25日開庭審理味全混油案,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在律師陪同下到庭應訊。(記者羅沛德攝)

智慧財產法院25日開庭審理味全混油案,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在律師陪同下到庭應訊。(記者羅沛德攝)

2016/07/25 10:34

〔記者王定傳、陳慰慈/新北報導〕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因味全混油案,今年3月被台北地院依詐欺罪、虛偽標記等罪判刑4年,魏應充上訴二審智慧財產法院,智財法院法院今天上午首度開庭審理此案,魏應充今出庭不接受媒體提問,開庭時魏應充主張無罪,遭判徒刑3年10月的頂新製油前總經理梅常峯也喊冤:「我們也是受害者」。

梅常峯開庭時表示,橄欖油在企業佔的營業額非常小,因此他們不可能明知大統長基摻偽還跟他買,原判決認定他們是不確定故意,太過於沈重;98配方部分,他們只是代工廠,未參與決策,根本不知道比例,不可能參與詐欺。

梅常峯強調,公司從頭到尾都以正當手法經營,從來沒想法做違法勾當,原判決所有判決都是推論,沒有任何犯罪事實,主張無罪,判二審法官還老實員工清白。

魏應充因默許部屬購買大統長基摻混銅葉綠素劣油,並指示進口低價棕櫚油冒充高價橄欖油、葡萄籽油販售,一審遭宣判判處4年徒刑,當時魏應充曾透過律師對判決題出4點質疑,質疑一審只靠推論,缺乏證據,並且任意擴張刑罰範圍,侵害人權,台北地院反擊比喻:「標示是魚翅,卻是冬粉做的,買家能接受嗎?」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