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這個「癖」 偷鞋被逮仍判刑
北市小王(化名)竊取女子小欣(化名)7雙鞋子,得手後竟未離去,還在現場等對方返家,後遭報警逮捕;法院審理時,小王對犯行坦承不諱,但他也提出就醫證明,證實自己有「戀鞋癖」,宣稱當時是病發才會犯案。(資料照,記者賴筱桐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北市小王(化名)竊取女子小欣(化名)7雙鞋子,得手後竟未離去,還在現場等對方返家,後遭報警逮捕;法院審理時,小王對犯行坦承不諱,但他也提出就醫證明,證實自己有「戀鞋癖」,宣稱當時是病發才會犯案。法官審酌後,依竊盜罪判他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去年11月30日下午2時許,小王在新北市新店一處公寓樓梯間發現鞋櫃,一時「戀鞋癖」發作,竟下手偷走被害人7雙、價值1萬元台幣的鞋子,但他得手後未走,還在場等鞋主返家,後被返家鞋主發現小王行為有異,當場報警逮人。
法院開庭時,小王對犯行均坦承不諱,但他也委屈表示「我有戀鞋癖,看到女鞋就會想偷」,當庭也提出他在醫院的就醫證明,盼法官能輕判;法官最後依法判他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