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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肯亞案秒下結論 律師:只能用法律外手段搶人

補教名師「楊律師」發文討論肯亞案。(圖擷取自楊律師臉書)

補教名師「楊律師」發文討論肯亞案。(圖擷取自楊律師臉書)

2016/04/18 18:3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多名在肯亞等國從事電信詐騙的台灣人,最近被中國強擄到其國內受審,引發台灣社會震驚,社會大眾激烈辯論案件的是非對錯,但都莫衷一是。刑事訴訟法的補教名師「楊律師」今天凌晨(17日)在臉書發文,發表自己的看法。

楊律師今天的發文寫道,「其實我自始至終對肯亞案沒興趣,因為站在『訴訟律師』的角度及思維,我不用任何資訊,不用了解任何事實,不用懂肯亞法律,不用懂國際法及引渡協議…我就能秒下結論了,事實上,早在我第一次只看到新聞標題時,我結論就想好了,所以至今我從未看肯亞案的相關新聞。」

楊律師說,「各位跟我一起閉著目珠來玩推論吧:一丶那票台灣人在肯亞必定是被判無罪的,因為只有無罪的人才可能被遣送或引渡(有罪就直接關入肯亞監獄啦);二丶先不要管肯亞法丶國際法丶引度協議…有的沒的(我和各位一樣完全沒學過,也沒時間沒興趣學,不如就跳過),當我們堅信肯亞把無罪的台灣人強押到大陸(中國)時,這個動作就是妨害自由罪,我們要如何用救濟?(一)去肯亞找肯亞律師告肯亞政府及肯亞警察及肯亞法官及肯亞檢察官妨害自由罪?(二)去肯亞找肯亞律師告肯亞政府以期撤銷遣送或引渡的行政處分或行政命令?」

他接著說,「上述兩種方法保證必敗,更好笑的是,當你找好肯亞律師,尚在討論案情並研究法律策略時,連告訴狀或訴願書都還沒開始寫時,台灣人們早已經被押去大陸(中國)了,講白一點,當數年後,當肯亞律師好不容易三級三審告贏後,也無法把數年前早就被送到大陸(中國)的台灣人留住。」

楊律師強調,「以上就是我數日前,第一次邊吃飯邊聽到新聞提到肯亞案時,我腦海中思考的過程,所以在功利冷血的『訴訟律師』眼中,這根本不是法律案件,這只能用法律外的手段才能搶到人(尤其是用政治外交或任何『檯面下』的手段),所以鄉民啊鄉民,立委啊立委,你們罵政府罵法務部罵檢察官罵警察,你們罵的內容都是對的,但有那個鄉民或立委想到有效且能搶贏大陸(中國)的搶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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