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磨白芷當化妝品 業者判刑5月
2016/03/31 15:24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和美鎮從事豆粉研磨的劉文貴,以研磨機將「白芷」磨成粉末作化妝品,今被依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判處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3萬元。
起訴書指出,劉文貴獨資經營的「凡保商行」,長期從事各種豆類的研磨,並無化妝品工廠登記證,但他在民國104年4月25日及7月5日用研磨機將條狀的白芷研磨成粉末狀包裝,且在包裝袋外標示「洗臉敷面、滋潤肌膚」、「滋潤肌膚最佳清潔用品」。
劉文貴在該案偵查時說,他只是磨成粉,沒有製作成化妝品,他的白芷粉是用來清潔,不算是化妝品。而他在審理再次表示,所謂化妝品是施於人體外部,以潤澤肌膚,刺激嗅覺,掩飾體臭或面貌,他所製的白芷粉是中藥,也是香料,百分之百天然。
該案起訴時,檢察官以白芷粉屬於藥事法規範之藥品,因此以藥事法起訴,但本案之白芷粉並未標示具有療效,也無用於治療,所以非屬藥事法規範之藥品,惟其未領有工廠登記,製作化妝品,已違反化粧品管理條例,因此判處5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