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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禁雌激素化妝品 違法最重可關1年

2016/02/21 06:00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雌激素曾被當作女性回春聖品,不過後來研究發現,可能與乳癌等病變相關,歐盟、美國已禁止雌激素用於化妝品,衛生福利部去年宣布跟進,已公告五月起上路;違法者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商品也會沒收銷毀。

根據食藥署規定,「化粧品中禁止使用Estradiol、Estrone及Ethinyl estradiol成分」,含有此類雌激素成分的化妝品,即日起禁止輸入及製造,原已取得含藥化妝品許可證、並於市面上流通的產品,自五月一日起,禁止販賣、供應或意圖販賣、供應且陳列。

目前市售具雌激素的含藥化妝品,以保養品、洗髮精、洗面用品為主,食藥署副組長朱玉如說,含雌激素的化妝品許可證從一七○張降為一二○張、產品品項也從六九○項減少到約四百項。

長期接觸 恐致身體病變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婦產科主任劉偉民指出,雌激素很可能和近年病例快速增加的子宮內膜癌有關,食藥署即將禁用,值得肯定。

劉偉民說,雌激素仍是很好的婦女疾病治療藥物,在醫師監控下給予適當劑量、且搭配黃體素抑制雌激素的副作用,才不至於有後遺症,但長期接觸仍很可能導致身體病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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