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廢棄物偽充乾淨土石回填 警逮6人送辦
2016/02/23 19:29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家交通公司承包整地工程,原本應傾倒乾淨土方傾倒卻引進營建廢棄物偽充乾淨土石方非法傾倒掩埋,省去購買土方石及處理事業廢物的費用從中牟取暴利,警方獲報會同環保單位查緝,當場查扣正在作業的曳引車、挖土機並帶回公司負責人、司機等6人,訊後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送辦。
警方指出,50歲的柳姓交通公司負責人承包中市潭子區一塊台糖公司所有地的整地工程,雙方簽訂契約註明工程整地應使用乾淨土石方,但柳嫌為了賺取暴利,未向合法業者購買乾淨土石方,反自北部台北市木柵區引進營建廢棄物後,再載運到該塊土地挖洞後非法傾倒掩埋。
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昨(22)日下午根據線報,會同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督察大隊及市府環保局人員前往查緝時,只見地上已被挖了一個大坑洞,一旁則堆置了準備傾倒後掩埋的營建廢棄物數量約520立方米,認定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警方當場查扣作業中的曳引車、挖土機各2部以及合約書,同時將柳嫌及5名司機共6人帶回偵辦,環保稽查人員同時針對廢棄物中的污泥土塊採樣,進一步化驗是否含有污染土地的有毒重金屬成分後再究責。
柳嫌警訊中辯稱,傾倒掩埋營建廢棄物係為防止砂石車在工地打滑,但曳引車司機則供稱清運營建廢棄物,需另付費給合法土資場處理,為節省清除處理費用才會載運至此處傾倒掩埋。
警方初估,坊間合法處理營建廢棄物的行情大約是每立方米8千元,購買乾淨土方石的行情則視是否含鵝卵石成分,每立方米從2、3百元到7、8百元都有,柳嫌未向合法業者購買乾淨土石方,反引進營建廢棄物後非法傾倒掩埋,等於是雙頭賺從中牟取了50多萬元的利潤,訊後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