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豬一般的隊友!偷歡影片流出 害同事離婚

女服務生脫光在洪男身上磨蹭取樂,洪妻輾轉發現影片,氣得跟洪男離婚。圖中人物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葉永騫翻攝)

女服務生脫光在洪男身上磨蹭取樂,洪妻輾轉發現影片,氣得跟洪男離婚。圖中人物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葉永騫翻攝)

2016/02/17 11:07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市洪姓男子日前和同事相約前往小吃部尋歡,席間,女服務生脫光上衣僅著內褲在洪男身上磨蹭取樂,陳姓男子竟用手機錄影留念;後來,洪妻輾轉發現這段影片,氣得跟洪男離婚,洪男為此提告求償,要求陳男賠他100萬,高雄地院審理後,判陳男應賠3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在外商機械廠工作的洪姓男子,102年1月間和一群同事前往大寮區的小吃部尋歡,眾人酒酣耳熱之際,女服務生脫光上衣,只穿一條內褲坐在洪男大腿上磨蹭取樂,陳姓男子因一時貪玩,拿出手機錄下這段影像留存。

2年後,陳男為了保險的事和洪妻商談,2人言談間聊到子女問題,陳男打開手機給洪妻看他女兒的照片,洪妻卻在無意間發現丈夫跑到小吃部尋歡的影片,洪妻氣結,逼陳男把影片傳給她後,回家與洪男大吵,兩人吵到不可開支,最後走上離婚一途。

洪男把自己離婚的主因,怪罪在陳男頭上,認為他不該偷拍這段影片,還讓他老婆看到,因此提告求償10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陳男拍下這段影片時,沒有獲得洪男同意,且確實造成洪男婚姻破裂,考量陳男的家庭經濟狀況,因此判他賠3萬元,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