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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錢贈屋難留人》續絃連娶2中國妻 8旬翁一場空

2016/01/24 08:0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8旬劉姓老翁因元配過世,子女也成家立業各有生活,他不想變成孤單老人,屢屢尋覓第二春,沒想到第2任中國妻只要他的錢,第3任中國妻來台只想打工,他心灰意冷向桃園地院訴請離婚,法官審酌老翁與妻子早已分居且各自生活,判准離婚請求。

劉姓老翁說,他的元配在91年過世,孩子們都有自己的家庭,他覺得日子很孤單,想找個人陪伴,92年間經人介紹娶了第2任黃姓中國妻子,但黃女只是要他的錢,他大方贈送金錢、不動產後,卻跟他鬧離婚、棄他而去,讓孩子們非常不諒解。

第2任只愛錢 第3任為打工

劉翁說,後來他回到中國老家探親,又認識了袁姓女子,對方直說可以照顧他年老生活,豈料100年間將她娶進門後,才發現袁女只是想來台灣打工賺錢,他明明給了生活費,妻子還是堅持出外工作,更嫌棄他老、嫌他臭,幾乎不曾與他同床,也不願照顧疾病纏身的他,2人同在一個屋簷下幾無互動,103年12月間妻子更直接搬走,讓他心灰意冷向桃園地院訴請離婚。

法官調查時,袁女反駁說剛嫁來台灣時都與老翁同住,隔年丈夫卻搬去與子女同住,原本每個月給的生活費也斷了,她生病看醫生、回中國的機票錢都沒有,只能向友人借錢或是打工賺錢,她還特地挑選夜班,希望能照顧丈夫的生活,後來搬走並非她所願意,而是被趕走。

法官認為,2人常因經濟問題口角,在婚姻上均有可歸責之處,而2人分居多時、幾無聯繫,婚姻早已有破綻,判准老翁的離婚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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