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臉黃珊珊競選小物非政治獻金 李俊俋:柯文哲早知要申報

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資料照)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對於民眾黨政治獻金善後小組召集人黃珊珊今指出,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舉辦的演唱會,與木可販售競選小物所得並非政治獻金。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強調,目的是選舉募款的都視為政治獻金,都要申報收入和支出。他也提及,柯於2018年競選台北市長時競選小物部分通通有申報,為何2024年就不知道要報?
李俊俋表示,黃珊珊說競選小物和演唱會是商業行為,但其實不是,目的是選舉募款的話,其實都視為政治獻金,從過去至今都是如此,競爭小物也是、演唱會也是、演講會都是,都視為政治獻金,所以都要申報收入和支出。此外,演唱會部分,是收入、支出都沒有報;競選小物的話,沒有報收入,但是有報支出。
李俊俋指出,其實柯文哲早在2018年就知道競選小物的收入、支出都要申報,柯當年在選台北市長時,其競選小物通通都有申報政治獻金的收入和支出,「為什麼到了2024年就不知道要報?」這才是最大的問題。
對於黃珊珊指控監察院不讓他們補正資料,李俊俋說,「政治獻金法查核準則」第5條規定很清楚,「監察院查核政治獻金之收支情形,以查核程序開始時之資料為準。」換言之,只要一開始查核,就不能再更改。
李俊俋進一步說明,柯文哲第一次申報是去年4月7日,那監察院認定他並未填好,翌日予以退件;第二次申報是7月初,同月15日監察院公報就登出去了,接著8月12日因為有人檢舉,監察院就開始查,所以依據「政治獻金法查核準則」第5條規定,8月12日以後就不能再更改了。
李俊俋表示,民眾黨講了二次,第一次是去年10月要來函說要補正,但首先是已經超過8月12日,無法補正;其次是它根本沒有柯文哲的授權。他強調,政治獻金專戶是柯文哲本人,不是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所以必須有柯的授權,所以監察院就沒有受理。
李俊俋指出,到了今年1月14日,柯文哲當時短暫交保有委託黃珊珊,因為政治獻金調查要請當事人說明,但當時柯被羈押禁見,調查就暫停,而後黃帶著柯授權的委託書赴監察院遞狀說明,黃有說還要補正政治獻金資料,但我們說很抱歉就不能改了,因為超過去年8月12日開始查的時間,就是如此。
對於黃珊珊稱將提起救濟,李俊俋說,救濟是柯文哲的權利,我們沒有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