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故宮南院噴漆 各判刑2月可易科罰金
2016/02/01 11:33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去年12月30日故宮南院開館第3天,青年情侶陳儀庭、陳妙婷被控對中國政協委員、影星成龍捐贈「圓明園12生肖獸首」仿製品潑漆,嘉義地檢署依毀損公物罪嫌起訴,向嘉義地院聲請簡易判決,地院今各判處2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千元折抵1日。全案可上訴。
事發時,陳儀庭曾表示,南院成立是要發揚台灣在地文化,卻放上代表中國統戰的獸首,有如「侵門踏戶」;陳妙婷也說,做為一個台灣人,絕不接受文化侵略與殖民,潑漆雖觸法卻是必要之惡。南院人員在事發翌日已將獸首上的紅漆清除,現仍於中庭展示。
刑事簡易判決書表示,陳儀庭(33歲)、陳妙婷(20歲)去年12月30日下午5點,以紅色油漆潑灑故宮南院12獸首的「龍首」及「馬首」,並以紅色噴漆在龍首基座噴寫「文化統戰」字樣,致令該等文物失其展示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