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家不盡責 妻訴離獲准
2015/11/21 23:36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廖姓男子與妻子結婚多年卻於75年間,到花蓮某廟宇出家,10多年,後來還俗,但廖妻認為丈夫拋家棄子。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廖男從75年間至廟宇出家長達10多年,還俗後,未曾給付子女扶養費用,顯見他未盡為人夫之責,判准離婚,可上訴。
據查,兩人於69年間結婚,婚後育有3名子女;廖妻主張,婚後丈夫未出外工作,也沒給付家庭生活費用,加上她與婆婆相處不睦,家庭生活不和諧,因而於71年間離家。
廖妻主張,她離家後還是會回家探望,反倒是丈夫於75年間跑到花蓮某廟宇出家10餘年,還俗後也沒聯繫,雙方分居至今33年。法院審理時,廖男沒有出庭也未提書狀陳述。
法官認為,廖男長期未工作,也沒未提供家庭生活費用,導致妻子無法安穩生活,且他出家10餘年,還俗後也沒給付子女扶養費用,顯見未盡為人夫之責,加上兩人分居30餘年,徒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