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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男友嫌棄床上表現 她暴怒搬家反挨告竊盜

鍾女與同居男友大吵,她不滿男友嫌她不配合床事,氣到下定決心,要與男友一刀兩斷,並趁男友不在家時,找林男替她搬家。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鍾女與同居男友大吵,她不滿男友嫌她不配合床事,氣到下定決心,要與男友一刀兩斷,並趁男友不在家時,找林男替她搬家。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2015/11/11 16:3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鍾姓女子與同居男友鬧翻後,氣得找林姓男友人替他搬家,將手機、平板電腦等高價3C產品,全部打包帶走,因此遭男友提告竊盜,鍾女應訊時否認犯行,強調搬走的東西都是她的,還抱怨男友嫌棄她的床上表現;台北地檢署考量此案屬男女情感糾紛,認定竊盜罪證不足,今將鍾、林2人不起訴。

去年12月,鍾女與同居1個月的男友在住處大吵,她不滿男友嫌她不配合床事,氣到下定決心,要與男友一刀兩斷,並趁男友不在家時,找林男替她搬家。

她男友直到返家後,驚覺她早已不告而別,甚至將手機、平板電腦等高價3C產品全都帶走,這才氣沖沖地到警局報案,怒控她及替她搬家的林男竊盜;並抱怨指她愛吃醋,且每天待在家,不願出門找工作。

檢方考量此案屬於男女之間的情感糾紛,且林男只是受託替鍾女搬家,因此認定2人罪證不足;據悉,鍾女與男友透過網路認識1年多,直到去年11月至12月間,2人才正式交往同居,開銷全由當按摩師的男方負責,2人案發後已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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