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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竊手機辯拾獲遺失物 年輕媽媽遭法辦

    沈姓媽媽(右)帶著小孩參加社區親子活動,涉嫌竊取蔡姓工作人員(左)放在遊戲櫃台的手機。(記者方志賢翻攝)

    沈姓媽媽(右)帶著小孩參加社區親子活動,涉嫌竊取蔡姓工作人員(左)放在遊戲櫃台的手機。(記者方志賢翻攝)

    2015/10/02 10:51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一名32歲沈姓媽媽帶著小孩參加社區親子活動,涉嫌竊取工作人員放在遊戲櫃台的手機,警方調閱監視畫面發現沈婦偷走手機並置於外套口袋,通知她到案說明,她辯稱手機是撿到的,由於帶小孩且丈夫出差,拖了3天才由丈夫交給警方招領,但仍被警方依竊盜罪嫌送辦。

    高雄市鼎山派出所接獲蔡姓女子報案,稱她的手機於三民區大順二路某大樓活動中心內遭竊,懷疑是遭一位參與親子活動的媽媽竊走;警方調閱監視畫面發現沈婦當天帶2位小朋友參與社區保姆系統的活動,趁蔡女忙碌之際,竊取遊戲櫃檯上的手機並置於外套口袋。

    沈婦接獲警方通知到案說明,她表示當天看到遊戲櫃上有人遺留手機,便先行放置口袋,打算返家時順路至派出所報案交給警方,由於帶小孩不方便出門,而且先生又出差,才會過了3天等丈夫要上班時,才交由丈夫將手機交至民族派出所報案招領。

    警方表示,沈婦雖然在警方通知她到案說明前,先將手機委由丈夫交給民族所通知失主領回,但從監視畫面發現她是從遊戲櫃台竊走手機,且過了3天才交回手機,認定沈婦供詞是卸責之詞,全案仍依竊盜案罪嫌移送高雄地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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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姓被害人(右)發現手機不見,詢問其他民眾有無看到她的手機。(記者方志賢翻攝)

    蔡姓被害人(右)發現手機不見,詢問其他民眾有無看到她的手機。(記者方志賢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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