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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水石膏風波 段宜康提告女檢、蔡正元

段宜康委託律師鄧翊鴻至新北地檢署遞狀提告檢察官黃孟珊涉加重誹謗罪。(記者陳慰慈攝)

段宜康委託律師鄧翊鴻至新北地檢署遞狀提告檢察官黃孟珊涉加重誹謗罪。(記者陳慰慈攝)

2015/11/10 17:00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孟珊日前在臉書發文,影射立委段宜康向法務部、食藥署施壓,將原非我國表列准用的無水石膏,列入食用範圍,立委蔡正元當日轉貼分享臉書,並貼文「那一位段姓立委,這麼可恥,這麼可惡」,段宜康今天下午委託律師鄧翊鴻分別至台北地檢署與新北地檢署提告蔡涉公然侮辱、加重誹謗罪,黃涉加重誹謗罪,要求黃提出段施壓法務部、食藥署證據。

對此,黃孟珊回應,配合司法調查,新北檢則表示,一切依法行政。

黃孟珊日前在臉書PO文,指「某段姓立委為了替大老闆解套,經過一年的奔走及不斷向食藥署施壓,成功讓『無水石膏』納入規格標準中,身為承辦檢察官真的感到痛心及無奈!」並透過備詢法務部的機會,向基層檢察官施壓,痛批段「沒資格再成為民代!」

鄧翊鴻表示,黃孟珊檢察官須拿出證據及法務部傳真證明,立委如何奔走施壓食藥署及法務部,讓無水石膏合法化,立委與食藥署開協調會是在「永昌化工」涉使用無水石膏案偵結起訴後,「請問我們要如何干涉已偵結的案子?」

段宜康委託律師鄧翊鴻至新北地檢署遞狀提告檢察官黃孟珊涉加重誹謗罪。(記者陳慰慈攝)

段宜康委託律師鄧翊鴻至新北地檢署遞狀提告檢察官黃孟珊涉加重誹謗罪。(記者陳慰慈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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