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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檢指控施壓 段宜康質疑選舉操作

2015/11/02 06:00

〔記者張筱笛、錢利忠/台北報導〕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孟珊日前在臉書發文,影射立委段宜康向法務部、食藥署施壓,將原非我國許可的添加物無水石膏列入食用範圍。段宜康除揚言提告,昨透過臉書回應黃對他的指控,並質疑去年發生的事,黃至今才揭露,「是因為選舉到了」;此時國民黨、藍委、網軍鋪天蓋地散播,黃必須負起責任,回應他所提出的疑問。

黃孟珊反擊︰不要政治操作

黃孟珊昨則重申,她沒有政治立場,希望不要被政治操作,她只是個基層檢察官,希望對於治安或食安有一點小小貢獻,「我希望他(指段)能走司法程序,對我來講比較安心」。

本案緣起於去年十一月,永昌化工涉嫌將「無水石膏」冒充為食用石膏,販售給下游食品廠,檢方偵辦後,將永昌負責人周德永聲押獲准並起訴。

承辦檢察官黃孟珊日前在臉書發文,指原本只「二水石膏」屬合法食品添加物,但「某段姓立委」向法務部、食藥署施壓,讓無水石膏也列合法添加範圍。

段宜康透過臉書澄清,二水、半水、無水石膏均為硫酸鈣,既無毒也沒腐蝕性,差別僅在於含水比例不同;只要純度與使用比例符規定,二水與無水石膏都是合法食品添加物,且無水石膏原本就普遍用於豆花等食品製作過程。

段並反駁黃關於施壓基層檢察官的指控,「這是我感到最離奇而無稽的指控」,去年十二月十日黃起訴該案,次日他找衛福部開協調會,找來法務部,僅口頭表達希望他們注意檢方的證據能力。當時偵查早已結束,在檢方起訴後,「除非我坐了時光機,才能介入您的偵查是不是?」,即便今年六月廿四日衛福部公告,將無水石膏列入合法食品添加物,也無法溯及既往,讓黃起訴的對象能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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