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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宜康涉施壓石膏案?食藥署長:我沒有感覺

食藥署長姜郁美。(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食藥署長姜郁美。(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2015/11/02 10:09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孟珊日前在臉書發文,影射立委段宜康向法務部、食藥署施壓,將原非我國許可的添加物無水石膏列入食用範圍。不過,針對立委施壓的說法,食藥署長姜郁美今日上午受訪指出「我是沒有感覺,而且我沒有接到委員的電話或要求。」

姜郁美表示,硫酸鈣是我國食品添加物原本就有正面表列的管理品項,只是其中的規格標準只表列二水硫酸鈣,但廠商有需要的話,可以申請增列規格標準,不是申請就可以列進去,有一定的行政程序,也就是業者提出申請後,該署會收集各國的標準了解是否一致,並且經過諮議委員審查,以及7天至60天不等的預告程序,蒐集各方意見,再彙整資料公告實施。

姜郁美指出,此案的預告程序為60天,而且從去年12月8日提出申請,今年6月24日完成公告共計約7個月的時間,比照以往至少4個月的標準並無不合宜之處。

姜郁美也強調,經過食藥署調查,美國、歐盟、日本、中國等地都有無水與二水硫酸鈣共2種規格標準,但我國原本只有一種,因此增列二水硫酸鈣,比照其他國家是合宜的,而且正面表列管理的話,供應商就必須依據規格標準提供給所有食品業者,一定要有食品添加物許可字號或登入字號,之後衛生單位也會去稽查,對於避免工業用或其他用途的原料混入食品來說,是管理上很好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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