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摃上段宜康 女檢重申:無政治立場

立委段宜康質詢。(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立委段宜康質詢。(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2015/11/02 14:44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地檢署女檢察官黃孟珊上週五在臉書發文,影射立委段宜康向法務部、食藥署施壓,將原非我國表列准用的無水石膏,列入食用範圍,立委蔡正元當日即轉貼分享臉書,遭段質疑是選舉操作,對此,黃孟珊今再度回應,不認識蔡正元,盼段勿模糊焦點,將此事政治化,食安問題原就應被嚴格檢視,如段提告,她坦然面對司法。

事件緣起於去年11月,永昌化工涉嫌將「無水石膏」冒充為食用級二水石膏,販售給下游食品廠,當時檢方向院方聲押永昌負責人周德永獲准,並於去年12月10日依涉犯詐欺、違反食安法等罪將周起訴。

上週院方就此案進行言詞辯論終結,周德永提出「食藥署今年6月已將無水石膏列為合法食品添加物」作為辯詞,當初承辦此案的黃孟珊,得知後氣得跳腳,在臉書上發言,指原本只有「二水石膏」屬合法食品添加物,但「某段姓立委」向法務部、食藥署施壓,讓無水石膏也列合法添加物範圍,臉書經立委蔡正元轉貼分享,掀起軒然大波。

黃孟珊表示,該案偵辦期間,「段姓立委」就傳真法務部,就此案提出10大質疑及要求釋放被告;起訴後移審法院翌日,「段姓立委」主動找食藥署開協調會,之後無水石膏就列入合法食品添加物,但案件目前仍在司法程序審理中,如「這不算介入,什麼是介入?」也對食藥署的妥協感到痛心與無奈!

黃指出,偵辦時曾函詢食藥署,去年11月24日食藥署明確函覆:「無水石膏」非我國准用食品添加物,不得供作食品加工用途,故無法申請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許可證,而永昌化工的無水石膏送驗後,檢測出含有對身體健康有害的鋁、硼、鋇、銅、矽等重金屬。

黃說,「段姓立委」雖一再強調無水石膏可食用,但依據食藥署函覆,永昌化工當時使用無水石膏就是違法!並重申她沒有政治立場,希望此議題不要被政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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