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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景泰涉貪汙案 聲請解除限制出境赴高院開庭

前基隆市議會議長黃景泰今下午抵達高等法院開庭。(記者楊國文攝)

前基隆市議會議長黃景泰今下午抵達高等法院開庭。(記者楊國文攝)

2015/11/09 14:56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基隆市議會議長黃景泰被控淘空議會公款等3件弊案,基隆地院重判他20年,已上訴高等法院,黃先前獲2千萬元交保、遭限制出境且須每天赴轄區派出所到,日前聲請解除限制出境等處分,高院今傳訊他出庭,高檢署檢察官戴文亮力陳解除境管、每天報到等處分,會增加黃逃亡動機和可行性,法官告訴黃景泰稱:「因全案才上訴高院審理,目前還是會限制出境」,黃也可說明每天向派出所報到有何難處,將由合議庭評議後決定。

久未露面的黃景泰(50歲),今下午2時40分,一身輕裝搭車抵達高等法院,法官孫惠琳訊問,黃因涉「月眉路拓寬工程」、「日勝生東京站建案「及「掏空市議會千萬公款」等3件弊案,今年8月遭一審判20年,是否仍認罪?黃表示尊重法院判決。

法官孫惠琳訊問黃景泰,主張解除境管和每天報到處分的理由為何?黃景泰打出溫情牌表示,他身為長子,對家庭有責任,還有高齡80的母親要照顧,2個小孩中,一個唸高一、一個國一,絕不會逃亡,涉案後,好不容易有朋友願意提供他台北公司上班,但每天要回基隆的轄區派出所報到,真的很不方便,連到金門出差,他也不敢去,請求能讓他解除限制出境和每天報到的處分。

高檢署檢察官戴文亮主張,黃景泰涉3大弊案,一審被重判廿年,且已上訴高院審理中,另有案件才被檢方起訴,若貿然解除境管、甚至每天向派出所報到規定,會促使他較有時間著手逃亡的準備,尤其他有機會到離島出差,會增加其逃亡的動機和可能性,認為仍應限制他出境、每天向派出所報到。

承審法官孫惠琳直接告訴黃景泰,因一審被重判20年,二審目前不可能解除他的限制出境處分,至於是否必須每天報到,合議庭審酌後會作出裁定。庭訊後,黃不願說明目前在哪家公司上班,僅說「會具狀向法官報告」。(17︰05更新)

黃景泰涉貪被重判20年,聲請解除限制出境,法官:不可能,黃到高院應訊後低調離去。(記者楊國文攝)

黃景泰涉貪被重判20年,聲請解除限制出境,法官:不可能,黃到高院應訊後低調離去。(記者楊國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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