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殺前女友47刀 張彥文延押2個月
因女友拒絕復合,29歲的張彥文街頭狂砍女友47刀,台北地檢署去年11月,依涉殺人罪等8條罪名,起訴張彥文,並向法院建請求處死刑,因張羈押期限即將屆滿,合議庭認定涉犯重罪且有逃亡之虞,日前裁定將他延長羈押2個月。(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因女友拒絕復合,29歲的台大碩士張彥文街頭狂砍女友47刀還吻下體,台北地檢署去年11月,依涉殺人罪、強制性交罪、妨害秘密罪、汙辱屍體罪等8條罪名,起訴張彥文,並向法院建請求處死刑,案件台北地院審理中,因張羈押期限即將屆滿,合議庭認定他涉犯重罪且有逃亡之虞,日前裁定將他延長羈押2個月。
任職會計事務所的張彥文,與擔任幼教老師的林女交往近一年,期間林女多次向張男提出分手,2人去年9月7日至11日協議前往日本京都、大阪旅遊,試圖挽回愛情,但在日本旅遊期間,張彥文違反林女意願,強迫對方性侵得逞2次,並以手機拍攝林女裸照。
回台後,林女決定分手,張男竟侵入林女租屋處,恐嚇林女如想取回在日本被拍的裸照,須與他再發生一次性行為,致使林女心生恐懼,分手後張男心情難以平復,9月22日在林女上班經過的南京東路五段西松國小後校門埋伏,因請求女方做他最後一日女友遭拒,憤而拿出預藏鈦鋼刀,朝林女的手、頸、胸、四肢猛刺至少47刀,其中6刀致命傷,致使林女大量出血而死。狂砍林女之後,張竟還脫林女內褲,親吻女子下體,汙辱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