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恐怖情人 這麼做才對...
遇到恐怖情人,務尋求協助。(記者蔡文居翻攝)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台南市家暴防治中心日前接獲一通恐怖情人的通報救助電話,社工經過3個多月介入協助,男方才接受分手一事,不再騷擾女方。
南市家防中心表示,艾利(化名)是一名女大學生,與學長阿豪(化名)交往,在交往期間阿豪要完全掌握艾利的一舉一動,包括電話、跟朋友出去時間、地點等,若有不從就暴力相向。漸漸的艾利承受不了,於是提出分手。結果阿豪反而恐嚇、威脅艾利,並不斷用跟蹤、未顯示電話騷擾艾利,甚至以死威脅。
家防中心社工接獲通報後,傾聽艾利述說其與阿豪的交往史,發現艾利目前人身安全岌岌可危,所以在艾利的同意下,提供緊急庇護,以躲避阿豪的跟蹤,期間也協助艾利聲請並取得保護令,經過3個多月阿豪才接受分手一事,並不再騷擾艾利。
南市社會局長劉淑惠表示,任何人用愛的名義,隨時控制對方的行蹤,並會用恐嚇、暴力行為威脅對方服從,這種行為已遠離愛的範疇。若你遇到恐怖情人,請務必採取下列措施:
一、告知家人親戚、同學、信任的朋友,你現在所遭遇的狀況。
二、撥打110報警或通報全國保護專線113,尋求警察及社工人員的協助。
三、擬定個人安全計畫,必要時至法院聲請保護令,以維護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