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市代賄選翻供 反重判3年2月
2015/09/17 14:05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去年底,國民黨新竹縣竹北市民代表當選人蘇榮基,被檢調查獲以茶葉與現金賄選,由於他向法官否認曾在檢方自白犯行,法官決定不予減刑,重判徒刑3年2月,褫奪公權3年。
判決書指出,蘇榮基去年6月向竹北市某鄭姓里長,以優等獎一花價值650元的東方美人茶2罐,向對方賄選,鄭男雖收下但沒有說一定投給他。去年9月蘇榮基又拿8千元給鄭,但遭鄭姓里長當場拒收。
蘇榮基在審理時聲稱,他不承認賄選,沒有自白,是檢方誘導要他承認,他還稱檢方做的筆錄沒有證據力。
然而法官勘驗檢方偵查光碟,認為蘇榮基既然否認自己有自白,那合議庭就不給他「在偵查中自白者」減輕其刑,最後依賄選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褫奪公權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