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下兒子跟新歡同居去...生母被告遺棄
2015/08/17 19:11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新北市陳姓女子未婚生子,她原將兒子託付給母親照顧,後來卻反悔,想把兒子抱回家自己帶,她母親認為她經濟狀況不好,且考量她又另結新歡,擔心小孫子被欺負,不同意讓她抱回兒子,未料,她竟負氣丟下兒子不管,遭她母親提告遺棄,台北地檢署考量男嬰正由她母親妥善照顧,沒有立即危險,今將她不起訴。
去年底至今年初,陳女與前男友未婚生下1名男嬰後,孩子生父就不知去向,平日男嬰都由外婆負責照顧,直到陳女另結新歡,打算將兒子抱回家自己照顧,卻遭到她母親反對。
檢方調查,陳女不滿母親不讓她帶走兒子,索性將兒子丟給母親照顧,自己則離家與現任男友同居,她母親認為她故意將兒子丟下不管,氣得告她遺棄,要她出面解決。
檢方認為,陳女已將兒子託付給母親照顧,目前並無立即危險,考量此案純屬家庭糾紛,認為陳女並無遺棄犯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