帥哥本人差很大 女子要媒人退錢敗訴
2015/08/11 14:05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台北市1名張姓女子,因為長期單身,希望找個好男人共度後半輩子,日前花錢找上婚友社協助,婚友社也立刻排出7名男士供張女挑選,未料張女見了前2人後,覺得婚友社介紹的照片及內容跟本人實在差很大,遂提告要求當時的媒人退費,不過最後慘遭一審台北簡易庭駁回。
據悉,張女因擇偶標準嚴格,已多年沒有交男友,101年間她到台北市中正區1家婚友社求助,當場掏出3萬7000元簽約,由社內鄭姓女子擔任媒人,負責替她媒合好的對象,而鄭女事後也立刻替張安排7名男士供她選擇。
不料張女陸續與梁男、陳男見面後,驚覺對方與婚友社當初的介紹內容根本天差地遠,氣得立刻停用手機號碼,也拒收任何婚友社寄來的信件,最後更提告要求鄭女退回3萬6千元。
不過台北簡易庭認為,張女當初簽約對象是婚友社,而鄭女僅是婚友社的員工,雙方並無成立婚姻媒合契約,張女顯然是「告錯對象」,因此判張女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