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帥哥本人差很大 女子要媒人退錢敗訴

2015/08/11 14:05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台北市1名張姓女子,因為長期單身,希望找個好男人共度後半輩子,日前花錢找上婚友社協助,婚友社也立刻排出7名男士供張女挑選,未料張女見了前2人後,覺得婚友社介紹的照片及內容跟本人實在差很大,遂提告要求當時的媒人退費,不過最後慘遭一審台北簡易庭駁回。

據悉,張女因擇偶標準嚴格,已多年沒有交男友,101年間她到台北市中正區1家婚友社求助,當場掏出3萬7000元簽約,由社內鄭姓女子擔任媒人,負責替她媒合好的對象,而鄭女事後也立刻替張安排7名男士供她選擇。

不料張女陸續與梁男、陳男見面後,驚覺對方與婚友社當初的介紹內容根本天差地遠,氣得立刻停用手機號碼,也拒收任何婚友社寄來的信件,最後更提告要求鄭女退回3萬6千元。

不過台北簡易庭認為,張女當初簽約對象是婚友社,而鄭女僅是婚友社的員工,雙方並無成立婚姻媒合契約,張女顯然是「告錯對象」,因此判張女敗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