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就是這樣」告「人生紅了」 索88萬拿回5千


為了廣告費,「就是這樣」與「人生紅了」對簿公堂。(記者顏宏駿攝)

為了廣告費,「就是這樣」與「人生紅了」對簿公堂。(記者顏宏駿攝)

2015/06/25 15:02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專門生產人蔘化妝產品的「人生紅了」公司,委託「就是這樣」公司執行廣告案,「就是這樣」認為他們已經完成廣告案,「人生紅了」卻不買帳,「就是這樣」為此到彰化地院提告,要求對方付88萬餘元的廣告費,但法院認為,很多廣告案,都屬於試做階段,「人生紅了」只要付5000元的插圖費給「就是這樣」。

判決書說,被告「人生紅了」為了推廣人蔘洗面乳及面膜兩款產品,委託原告「就是這樣」公司執行廣告設計、創意執行、網路行銷,雙方多次開會,溝通創意內容。

判決書指出,原告進行廣告影片拍攝腳本、平面廣告、插圖設計,稿件並提交「人生紅了」公司審查,但後來,廣告拍攝進行中,被告皆不聞不問,經「就是這樣」催促亦置之不理,該公司一氣之下向法院提告,要求「人生紅了」付88萬7000元廣告費,其中包括創意費27萬元、廣告插圖5000元、顧問費25萬元、網路執行費用20萬元,還有因執行該案所失去的利益16萬2000元。

但審理的法官認為,雙方雖立有契約,但僅是承攬工作的開始,並不代表完成,原告所提的廣告執行都屬於初稿階段,廣告影片皆未拍攝完成,廣告文案都還是初稿,「人生紅了」至今尚未獲益,「顧問費」的主張也不成立,因此,「人生紅了」僅需付1張價格5000元的廣告插圖費給「就是這樣」。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