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這樣」告「人生紅了」 索88萬拿回5千
2015/06/25 15:02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專門生產人蔘化妝產品的「人生紅了」公司,委託「就是這樣」公司執行廣告案,「就是這樣」認為他們已經完成廣告案,「人生紅了」卻不買帳,「就是這樣」為此到彰化地院提告,要求對方付88萬餘元的廣告費,但法院認為,很多廣告案,都屬於試做階段,「人生紅了」只要付5000元的插圖費給「就是這樣」。
判決書說,被告「人生紅了」為了推廣人蔘洗面乳及面膜兩款產品,委託原告「就是這樣」公司執行廣告設計、創意執行、網路行銷,雙方多次開會,溝通創意內容。
判決書指出,原告進行廣告影片拍攝腳本、平面廣告、插圖設計,稿件並提交「人生紅了」公司審查,但後來,廣告拍攝進行中,被告皆不聞不問,經「就是這樣」催促亦置之不理,該公司一氣之下向法院提告,要求「人生紅了」付88萬7000元廣告費,其中包括創意費27萬元、廣告插圖5000元、顧問費25萬元、網路執行費用20萬元,還有因執行該案所失去的利益16萬2000元。
但審理的法官認為,雙方雖立有契約,但僅是承攬工作的開始,並不代表完成,原告所提的廣告執行都屬於初稿階段,廣告影片皆未拍攝完成,廣告文案都還是初稿,「人生紅了」至今尚未獲益,「顧問費」的主張也不成立,因此,「人生紅了」僅需付1張價格5000元的廣告插圖費給「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