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亂還留體毛 通姦證據不足不起訴
2014/12/26 12:52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摩鐵床很亂、留有2根體毛,婦人控告丈夫與小三通姦,證據不足不起訴。
新北市連姓婦人發現58歲鄭姓丈夫,在今年10月28日下午5點多,帶著53歲林姓女子到桃園市龜山區一間摩鐵幽會,衝進房內搜證並控告兩人涉嫌通姦,兩人異口同聲說,在房內只有聊天、看電視、喝飲料,期間還有去上個廁所而已,並沒有發生性行為。
連婦指控,當時房間內床鋪很亂、床上有2根體毛,客廳、廁所有很多的衛生紙;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床鋪亂、2根體毛無法證明兩人有發生性關係,連婦說有現場有很多的衛生紙,卻未提供做為調查證據,認為證據不足,鄭男、林女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