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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裸照逼小三跳樓 幫助自殺竟無罪

2014/10/06 18:47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47歲的室內設計師鄭玉奇已有家室,但仍與30歲的郎姓女子展開婚外情,前年郎女提出分手,引發鄭男不滿,竟創立臉書帳號「曾恨」,將郎女的裸照及沐浴照上傳,逼得郎女哀求撤除,鄭男竟回應「一起死!我無怨無悔!」當天郎女真的跳樓自殺,送醫不治,士林地院依妨害自由罪,判鄭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檢方起訴時包含幫助自殺罪嫌,但鄭男於法院開庭時強調「交往時,她就常說要去死,沒想到真的會自殺」,法官認為男女朋友交往時難免意氣用事,說出情緒性話語,且鄭男還曾委託同事關心郎女,直到警詢時,才得知郎女跳樓身亡,顯見鄭男無幫助自殺犯意,此部分判無罪。

當時鄭男創立臉書帳號,並上傳私密照後,還將郎女的公司主管、同事、新男友等10多人加為好友,郎女發現後大為震驚,趕緊以姪女的帳號哀求「求求你放過我」「馬上死給你看」希望鄭男撤除照片,但鄭男僅回應「一起死!我無怨無悔!」「因為我只為妳活!我活不久了!」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社會處處有溫暖,一定能度過難關。防治求助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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