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賣96無鉛汽油 男子判刑 8月
2014/07/28 11:28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男子王嘉誠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販售「96無鉛汽油」!他是以每公升22元購入燃料油,再自行添加百分之一的甲苯,然後比照中油的「95無鉛汽油」便宜7元出售,與中油搶生意,違反石油管理法及公共危險罪,台中地院判8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王嘉誠從101年元月起,以每公升22元向綽號「阿忠」購入燃料油,再自行添加百分之一的甲苯,混合後對外宣稱是比95還好的「96無鉛汽油」,然後對外比照中油的95無鉛汽油價格便宜7元出售,與中油搶生意,還僱用歐姓加油工,設置儲油槽2座、加油機4台,設置在在台中市南屯區樂田巷的鐵皮屋,對外服務民眾。
在101年6月以後增加僱用廖姓加油工,去年元月檢警接獲檢舉展開搜索。發現王嫌的加油站旁,緊鄰道路及50公尺內有30棟的廠房,一旦發生火災、引爆,容易致生危險。
法官認為被告觸犯石油管理法及公共危險罪,從一重罪石油管理法處置,判處8月徒刑,所有設備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