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對少女襲胸 男被判刑
2014/07/09 13:22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領有身障手冊的潘姓男子,因無法克制性衝動,連續對3名未成年少女襲胸得逞,法官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潘男8個月徒刑,且必須強制監護治療,防止再犯。
曾入院接受精神疾病治療的潘姓男子,看見落單女子就無法克制性衝動,連續對3名未成年少女襲胸,雖未進一步傷害被害人,但潘男突如其來的猥褻舉動,卻造成少女驚恐,留下陰影。
法官認為潘男每次犯案被逮都表現出悔意,卻因心智缺陷,難以控制其行為能力,屬於高再犯率危險個案,實有必要在服刑完畢後,施以監護治療,監護期3年,以收治療及社會防衛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