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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官飛訓部中校涉共諜案 更二審逆轉 樓文卿重判17年

前飛訓部中校副主任樓文卿涉共諜案,高院更二審昨判決大逆轉,依陸海空軍刑法「幫助敵人之間諜活動罪」重判樓17年徒刑、褫奪公權10年。(資料照)

前飛訓部中校副主任樓文卿涉共諜案,高院更二審昨判決大逆轉,依陸海空軍刑法「幫助敵人之間諜活動罪」重判樓17年徒刑、褫奪公權10年。(資料照)

2024/10/01 05:3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檢調追查中國前解放軍中校鎮小江發展共諜組織案,查出空軍官校飛行訓練指揮部退役上校副指揮官葛季賢、前飛訓部中校副主任樓文卿,涉嫌提供空軍軍事機密給中國,起訴兩人,但高等法院、高院更一審均判兩人無罪;高院更二審昨判決大逆轉,依陸海空軍刑法「幫助敵人之間諜活動罪」重判樓十七年徒刑、褫奪公權十年,葛仍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高院更二審認為,樓被重判有逃亡之虞,昨緊急將他限制出境、出海。

鎮小江吸收我退役少將許乃權等多名軍官,被稱為史上最大共諜案。鎮、許分別被判四年、兩年十月徒刑定讞,已服刑出獄。

檢調指出,鎮透過疑擔任共諜的前空軍中校劉其儒(通緝中)結識葛季賢。葛男二○一○年疑透過劉交付軍機資料給中方;樓文卿也被吸收,拍攝軍機文件,交付中方。台北地檢署依「幫助敵人之間諜活動罪」、「交付軍事機密於敵人罪」起訴樓、葛。高院、高院更一審認定罪證不足,判兩人無罪。全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高院更二審認為,樓男在調查局訊問及檢方第一次偵查已自白犯行,稱將軍機資料儲存於記憶卡交給劉男,另依樓、劉間的通訊譯文、入出境資料及查扣樓的四千美元等證據,其犯行明確,以「幫助敵人之間諜活動罪」判樓十七年,犯罪所得四千美元、新台幣五萬元均沒收。

調局「不正訊問」 葛季賢仍無罪

葛季賢部份,更二審認為,經勘驗訊問光碟,調查官對葛有脅迫、欺詐等不正訊問情事,檢方也未舉證葛交付軍機給劉男,判葛無罪。調查局表示,研議後再正式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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