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高虹安誣告案 判決關鍵:確實有大量抄襲

旅美教授陳時奮(筆名翁達瑞)控告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誣告罪,台北地院昨認定高有罪,判刑十月。法官痛批高提告動機是「以司法做為使批評者噤聲之工具」。(資料照)

旅美教授陳時奮(筆名翁達瑞)控告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誣告罪,台北地院昨認定高有罪,判刑十月。法官痛批高提告動機是「以司法做為使批評者噤聲之工具」。(資料照)

2024/08/22 05:30

北院指出 高拿論文增補版本提告 有誣告的直接故意

〔記者張文川、洪美秀/綜合報導〕旅美教授陳時奮(筆名翁達瑞)控告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誣告罪,台北地院昨認定高有罪,判刑十月。判決指出,高虹安二○二二年八月十日向辛辛那提大學增補她的博士論文,新增對資策會的致謝詞;八月廿六日再持新版本論文向北檢控告陳加重誹謗,且高的博論確實有大量抄襲,高卻為了新竹市長選情而提告,有誣告的直接故意,判高有罪。

法官斥高 以司法使批評者噤聲

合議庭審判長曾名阜、受命法官蔡宗儒、陪席法官黃瑞成判決指出,高虹安於因應遭人質疑論文有抄襲瑕疵時,是採「擠牙膏」處理模式,當被質疑抄襲資策會第一篇期刊論文時,就只針對該篇論文回應,要求校方將其增補博論的參考文獻;但尚未被外界發現、質疑的第二篇期刊論文,她就未一併主動增補,可見她顯然意圖僥倖,抱持「被發現再處理」的心態,足證高虹安有認知到她的博論有抄襲的情況。

判決關鍵在於,高虹安八月廿六日赴北檢按鈴告陳時奮時,並非以陳發文時所見的博士論文原始版本為證據,而是以八月十日增補謝詞後的新版本博論為證據,證明她有使陳遭受刑事追訴、處罰的故意及意圖。

合議庭批高虹安明知她的博論有抄襲資策會的兩篇期刊論文,卻因時逢選舉,為避免陳時奮的質疑文章影響她的選情,而虛構不實提告誹謗,致陳無端遭受偵查,陷入被刑事追訴的風險,高虛耗偵查資源、妨害司法權行使的行為,甚為不該。

高不思抄襲事實 犯後態度不佳

北院認定,高虹安提告的動機是「以司法做為使批評者噤聲之工具」,提告時大張旗鼓按鈴申告並受訪,要求當時真實身分尚未曝光的陳時奮不要躲在螢幕後面,待達成她的政治目的後,再默默遞狀向檢方減縮告訴範圍,只告陳所稱她被指導教授除名、論文被下架的言論,不願告論文抄襲的部分。審酌高虹安犯後不思她博論抄襲的事實,一概否認犯行、飾詞狡辯,犯後態度不佳,量刑十月。

資策會也提刑事自訴控告高虹安涉違反著作權法,但北院認定已逾六個月告訴期限,判決自訴不受理。

高虹安昨透過友人發布聲明,對判決表示遺憾。聲明指出「本人當年提告陳時奮時,並未憑空捏造事實或證據,無論是美國校方兩度給予學術論文無不當之函文,或資策會一一○年已啟動內部調查並回覆其『無智財權違法』,這些證據並經法院採為資策會自訴案不受理判決之證據,足可證明本人並無誣告之故意,更無捏造事實或證據。」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