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校簽投降誓約書 二審仍判七年半
2023/09/22 05:3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陸軍上校向德恩被中國吸收後,竟簽署「投降誓約書」,並涉嫌收受五十六萬元報酬,高雄地院依貪瀆罪判刑七年六月,檢方和當事人均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昨天宣判,合議庭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妥,刑度維持不變,仍可上訴。
向德恩涉收受中國56萬元報酬
由於向德恩要求出庭聽判,院方依其要求提訊,他獲悉判決結果,面無表情,他的家人也出庭聽判,並在他離開法庭還押時高喊加油。
檢方指出,二○一九年十月間,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前作戰研究發展室上校主任研究官向德恩(已免職),被自稱媒體高層的邵維強(涉及行賄、國安法等案由金門地檢署偵辦)吸收後,在隔年一月間,竟然簽下「投降誓約書」,允諾中共「一旦兩岸發生戰爭,會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盡自己能力為祖國效力」,還穿著軍服合照,並涉嫌每月收取四萬元報酬共五十六萬元。
高雄地院法官審酌向德恩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五十六萬元,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月,褫奪公權四年;他不服上訴要求改判無罪,檢方則認為量刑太輕同樣上訴,要求從重改判,始能產生遏阻效果。
高院高雄分院開辯論庭,向德恩應訊時卻改口否認犯行,昨天上午宣判,合議庭認為原審判決刑度妥適,兩造上訴均予駁回,被告否認犯罪,並未影響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