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紐簽署協議 相互承認有機產品

台灣與紐西蘭簽署「有機產品相互承認執行協議」,將自今年5月生效。圖為紐西蘭駐台代表涂慕怡。(紐西蘭商工辦事處提供)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台灣與紐西蘭昨簽署「有機產品相互承認執行協議」,今年五月生效。紐西蘭駐台代表涂慕怡(Moira Turley)表示,這項協議是兩個市場的勝利,相互認證為產業提供更多確定性,消費者和有機產品產業都將從中獲益。
我駐紐西蘭代表處與紐西蘭商工辦事處昨同步宣布,台紐簽署有機產品相互承認執行協議,預計將於今年五月生效。
協議由我駐紐西蘭代表陳克明與紐西蘭駐台代表涂慕怡簽署。我代表處說明,經農委會與紐西蘭初級產業部諮商及實地訪視,就相互承認彼此有機規範及管理制度達成共識,該項協議將有助於我國業者節省輸銷有機農產品至紐西蘭的驗證成本,提升產品競爭力,開啟有機農產品貿易新商機。
紐西蘭商工辦事處則宣布,紐西蘭成為與台灣簽署有機產品相互承認執行協議的第三個貿易夥伴。涂慕怡同時表示,有機產品的相互認證為產業提供更多確定性,台灣消費者對紐西蘭有機農產品有了更大的信心,反之亦然,「是兩個市場的勝利」。
紐西蘭是台灣第四大進口農產品的來源。涂慕怡說,紐西蘭為向台灣消費者提供最高質量的世界一流食品和飲料產品而感到自豪。
已與我國達成雙邊有機同等性協議的國家尚有日本和澳洲,紐西蘭為第三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