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服務社未改選 內政部警告
2018/03/31 06:00
廖了以:我早就卸任 與我無關
〔記者陳鈺馥、施曉光/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今年二月召開民眾服務總社聽證會,調查是否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該社「神隱」不派代表出席,理事長廖了以任期屆滿未改選,因違法事實明確,內政部在三月中旬正式祭出警告處分,限期二個月內完成改選。
內政部限期二個月內完成改選
過去擔任民眾服務社理事長的前總統府秘書長廖了以昨日受訪表示,民眾服務社沒有改選與他無關,「那是秘書長要去接的,我早就卸任。」記者欲進一步詢問,廖以「我不予置評,與我無關」回應,連何時卸任理事長,他也不願多談,只說「任何問題我都不再回應。」
內政部合團司籌備處強調,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未依「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規定完成第九屆理事、監事改選,爰依據「人民團體法」第五十八條規定,核予警告處分一次,並請該社在文到二個月完成社員名冊審定,及第九屆理監事改選事宜。
據黨產會調查,民眾服務總社歷屆理、監事均由國民黨重要幹部擔任,前國民黨秘書長林豐正、許水德、廖了以等人,都擔任過總社理事長,廖的任期在二○一五年十月屆滿,因國民黨反洪、挺柱內鬥不斷,無暇處理改選才拖延至今。
國民黨考紀會主委魏平政則在聽證會宣稱,「找不到廖了以本人」,社務已停擺多年,聽證會應延後三個月舉行。但內政部調閱開會資料,發現二○一六年該社曾召開理監事會議,通過讓黨秘書長莫天虎、行管會主委邱大展等九人入社,顯示社團有在運作。
內政部合團司籌備處主任陳茂春指出,行政處分已在三月十六日送出,人民團體有違反法令、章程或妨害公益情事者,主管機關得予以警告,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若未改善,內政部可「撤免其職員」、「廢止許可」、「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