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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 非職業外交官上限 調至15%

立院三讀通過,非職業外交官上限 調至15%。(記者王藝菘攝)

立院三讀通過,非職業外交官上限 調至15%。(記者王藝菘攝)

2017/12/27 06:00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立院院會昨三讀通過「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案」,將「特任大使及特任常任代表不受員額限制」以具體文字納入法條,釐清原條文文意不清、導致總統用人彈性受限的問題。

修正案也將非職業外交官之文官得擔任駐外人員的上限,由十%調整至十五%,簡任調任駐外人員上限增加至十四人。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在院會中說明,二○一三年國民黨執政時的行政院提案修正該條例,放寬駐外人員職務資格,當時民進黨立委提議加入員額上限,以保障外交體系常任文官升遷,國民黨立委便加上十%的比例限制,但修法技術上沒有排除總統的特任職權,反而「烏龍限縮總統職權」,這次修法其實是將被莫名限縮的總統職權「恢復一點點」。

國民黨團則主張維持現行條文,立委王育敏強調,民進黨上台後一再放寬政治任命職務,政務人員累計已高達上百人,將衝擊文官體制。立委許毓仁表示,他已接獲許多基層外交人員陳情,批評若政治任命只考量意識形態,「專業外交官情何以堪?」 最後全案經過表決,照審查會條文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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