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認收賄 郭瑤琪告李宗賢涉偽證
2013/12/12 14:42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前交通部長郭瑤琪被控在台北車站招標案中,收受廠商2萬美元賄款,遭判刑8年定讞,郭瑤琪認為送茶葉罐的南仁湖少東李宗賢證詞前後不一,她也沒有拿錢,下午在律師陪同下,赴台北地檢署告發李宗賢涉及偽證罪。
郭瑤琪說,此案沒有2萬美金下落,只憑著證人李宗賢反覆不一的供詞,就可以定人有罪,她非常冤枉,將盡一切途徑提起救濟,收判後會提起非常上訴或再審。
郭瑤琪語氣沉重、幾度哽咽地強調,「我真的沒有拿錢」,她對李宗賢提告,是要證明她的清白。郭瑤琪還說,李宗賢原稱用塑膠袋裝著2罐藍色或綠色的鐵製茶葉罐,並在罐子底部放入美金,不過,經過幾次審理後,李宗賢卻稱用絲質蕾絲袋,裝著1罐紅色的厚紙製的茶葉罐,李宗賢的會計還稱,美金是放在茶葉罐兩側,說法前後矛盾,她也沒拿錢,法院卻仍採信郭的證詞,讓人對司法感到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