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台投資案達共識 外勞聘僱最多增20%
2012/10/09 23:1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行政院今晚召開跨部會協商,討論台商回台投資外勞聘僱比率問題,會後達成共識指出,台商回台投資案可增額進用15%或20%外勞、享有5年就業安定費的豁免期,第6年起回歸3K5級制。
最高進用比率 不能超過40%
行政院今晚間由政務委員薛承泰召集經建會、勞委會等,舉行跨部會協商,討論台商回台投資雇用外勞方案。
行政院指出,台商回台投資符合相關條件者,將可額外增加15%或20%的聘用外勞名額,並擁有5年的豁免期,第6年回歸3K5級制,最高進用比率仍維持不能超過40%。
將送陳揆核定 最快11月實施
台商回台投資外勞聘僱比率問題達成共識,包括自有品牌、國際行銷,或在產業鏈中占重要地位的台商,可享有20%的增額、在台新設研發中心或營運總部,可享15%增額。行政院預估包括國內新增投資案與台商回台投資案件,合計將可增加8萬名外勞名額,12萬個本勞就業機會。
政務委員薛承泰指出,這次外勞聘用比例放寬是「重大突破」,上述方案送行政院長陳冲核定後,最快11月實施,實施期程至民國103年12月底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