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成56票、反對50票 賴總統彈劾案不通過
2026/05/19 11:35 記者林欣漢/台北報導
總統賴清德。(資料照)
立法院會今日舉行總統賴清德彈劾案的記名投票表決,投票表決結果,贊成56票,反對50票,7人未領票,未達憲法增修條文所訂人數,彈劾案不通過。
行政院長卓榮泰宣布不副署財劃法後,藍白立委提案對總統賴清德啟動彈劾案程序。立法院會去年12月26日開會,經表決,藍白挾人數優勢通過。根據時程,歷經公聽會、審查會與聽證會,今日進行彈劾案的記名投票表決。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對總統、副總統提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提議、三分之二以上決議,也就是76位立委投下同意票,即可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進入憲法法庭審理後,再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後,彈劾案成立,被彈劾人即解職。
立法院現有113席立委,根據各黨在國會的席次,國民黨加上參與國民黨團運作的無黨籍立委陳超明和高金素梅,共54席,民進黨51席、民眾黨8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