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收賄210萬被判刑 曾獻瑩:與圖利金額121億不符對價比例
2026/03/27 10:06 記者甘孟霖/台北報導
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曾獻瑩點出,上訴關鍵在於柯被認定收賄的210萬元與上百萬圖利金額明顯不符比例。(曾獻瑩辦公室提供)
台北地方法院昨(26日)針對京華城案一審判決,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被重判17年、褫奪公權6年。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曾獻瑩今點出,被認定收賄的210萬元,與圖利金額高達121億元不成比例,將成為未來上訴的攻防焦點。
曾獻瑩表示,京華城案判決認定有罪的重要基礎,在於京華城容積率案當時仍在行政訴訟中,未待判決結果出爐,柯文哲即將京華城的陳情案交辦都發局處理。此舉被法院認定為違背行政中立與正當程序。
他說,判決中認定相關210萬元政治獻金由威京集團提供資金,透過7名員工各自捐贈30萬元的方式交付,總計210萬元,並被視為收賄對價。雖然金流形式為政治獻金,但在時間點與決策過程的關聯下,被法院認定具有對價性,成為定罪的重要依據。
不過,曾獻瑩強調,真正值得關注的是比例問題,判決認定的收賄金額為210萬元,但對應的圖利結果卻高達約121億元。這樣的數字落差,存在明顯不成比例的疑慮,也不太符合一般人認為的收賄對價比例,這將成為未來上訴的攻防焦點。
